为贯彻落实东委办发[2002]31号、[2004]3号、[2005]21号文件的精神,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修志工作实际,现制定志书的彩版分类与图片征集的有关要求,以供各镇区、单位参考。(框架的分类具体涉及到本镇区、单位的地方特色与行业特色的可作调整)
彩版分类:
领导关怀、重要会议、镇区风貌、社会生活、农业、工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(精神文明建设)、文物古迹、体育卫生、社会治安等。
图片征集要求:
(一)入志照片以《东莞市志(1979-2000)》拟定的各分志编目为主题,真实反映东莞地区二十年自然和社会基本面貌的有关照片、地图、示意图。图片的时限主要在续修志书的上下限内。
(二)图片的征集种类:数码照片、传统照片、宣传画册,全书的历史照片(50-80年代)所占的比例不应少于20%。
数码照片:要求数码相机配置在400万像数以上(含400万像素)
传统照片:冲晒尺寸在3R以上,光面
宣传画册:印刷清晰,所要图片没划痕
(三)按照志书正16开尺寸,每个P大约需要4张图片;整本书的彩页数目最好控制16的倍数,8的倍数也行(如:48、64、80);便于印刷装订、节约成本。
(市志办 张德全整理)
2006年2月28日
|